你好,我想咨询一个问题,家长们跟老师聚餐后,都是按时回家的。

法定休息日、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、18时至次日8时,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。在其他时间段作业的,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,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。居民室内产生的噪声对他人的正常生活产生干扰时,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七条
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,应当限制作业时间,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,以减轻、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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